药品遴选制度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进展的问题
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仔细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一.遴选原则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
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
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根据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械科具体承办
2.根据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常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