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摊位租赁协议书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经营品类: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村 的摊位(具体位置为: )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 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 1 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
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
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 100 元,直至扣完
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
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
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