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影响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顾明文2024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逐步在一些地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这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也是深远的.本文主要对“营改增”对企业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影响作一初步探讨.2024 年 1 月 1 日国家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企业)进行工程建设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营改增"前,工程项目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是设备及其安装发生的进项税额.“营改增”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讨论、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由于相关技术服务的内容既包括建筑工程,也包括设备安装工程,而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不可以抵扣,因此,这就涉及到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问题,对不含税工程投资具有直接影响.同时,由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均要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因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又直接影响工程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确定。而工程投资和交付使用资产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中的两个最主要的内容,因此“营改增”对工程竣工决算具有重要影响.笔者认为,“营改增”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确定两个方面.一、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营改增”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讨论、勘察设计、监理、设计评审等技术服务一般均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否能全额抵扣呢?很多企业在取得这些技术服务费发票后,一般全额抵扣了进项税额。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欠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因此,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一点勿庸置疑,目前一些企业将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额抵扣的做法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工程项目技术服务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往往是整个工程项目,整个工程项目既包含房屋建筑物,也包含机器设备。因此,要确定技术服务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