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了使营销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同时促进营销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公司营销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本方案主要适用于营销人员的考核,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时间(包括因请假或其他各种原因缺岗)超过三分之一的营销人员不予考核
且不予考核者无绩效奖励
3、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营销人员薪酬发放以及晋级、降级、调职和辞退等的依据
4、考核原则(1)营销人员的业绩的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部门销售业绩决定总提成额度发放的标准,个人销售业绩决定个人收入
(2)定量原则:尽量采纳可均衡量的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减少主观评价
(3)公开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
(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用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二、考核周期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营销人员当月的营销业绩情况
考核时间一般为下月的 1 日~10 日
2、年度考核:一年开展一次,考核营销人员当年 1~12 月的工作业绩情况
考核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 1 月 10 日~1 月 20 日
三、考核机构1、营销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的归口管理是公司的负责领导
2、部门对营销人员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上报负责经理审批后生效
四、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部门绩效考核按工作性质分为营销后勤管理人员、一线销售人员和营销宣传策划人员进行分别考核
营销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廉政管理 4 个部分
五、考核实施程序1、由部门上级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在考核期之前,对营销人员进行评估
2、考核期结束后的第 3 个工作日,负责人向营销部上级提交考核结果
3、考核结束后的第 5 个工作日,完成汇总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