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必备:董、监、高管理工作流程表 序号 事项 执行 主要内容1任职离职 事前准备1、准备董监高的有关材料,具体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履历表、资格证书;董事、监事的详细简历、持股情况、违法违规情况、董秘的详细简历、资格证书等
2、董、监、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深交所报备4、将独立董事的任职相关文件提交深交所进行备案审核
如深交所向公司发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关注函,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深交所关注意见
如深交所提出异议,则公司不得将其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5、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候选人,应及时将离任后买卖股票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上述人员离任后买卖股票等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深交所自收到材料 5 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司方可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6、董监高候选人在股东大会(累计投票制)、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并就其余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深交所报备7、董事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任职不能超过二届
董监高受聘后一个月内需在律师的见证下重新签署声明和承诺,并将声明和承诺报深交所报备
辞职8、董监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下列情况外辞职报告送达时即生效:(低于法定人数 5 人,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独立董事少于 1/3 或没有会计专业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应二个月内完成补选
9、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