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总则1
1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等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6 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
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8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9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2 一般安全措施2
1 工作人员2
1 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 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3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