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考核方案目的1. 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2. 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3. 提高仓库的运作效率.4. 有利于生产部资源与人员的共享及调配。适用范围:1. 除仓库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车间调度长以外的生产部所有岗位,包括组长、班长、操作工等岗位。2. 不适用于实行计时工资制的人员或时间段。3. 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使用计时工资制,第二个月开始实行计件工资制(特别岗位需要延长培训期,具体视员工技能情况而定).薪酬总额发放及控制原则1. 本方案薪资总额是指公司以月度为薪酬支付周期,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酬劳总额;2. 非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因事设人”原则设置,经公司审批后,根据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由公司统一计发薪资;3. 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管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统一发放;4. 因各工序计件产量与生产部实际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之情形,则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员工薪酬构成及考核原则1. 非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职位津贴+工龄工资2. 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计件工资+考核工资+计时工资(点工)+工龄工资+停工补助3. 为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对计件制岗位员工以产量为依据实施计件考核工资,该部分上不封顶,具体考核原则如下:1) 在员工完成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前提下, 其超定额部分根据超额计件单价×超额数量或超额计件定额×超额工时核算;2) 员工未能及时完成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的,其加班加点期间完成剩余劳动定额部分首先补足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直至该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后方可遵照 1)标准执行.3) 员工未能及时完成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的并不同意延长劳动时间补足定额的,根据实际计件数量或实际完成工时计算工资。4. 岗位任务考核工资仅适用于非计件制岗位。其依据各岗位标准,考量产量、质量、客诉率、设备开动率、原辅材料消耗率等定量业绩指标对部门工作的贡献度而单独设立。具体考核原则参见下表: 岗 位考核指标指标来源考核方法备 注技术员/工艺员产量达标率/质量达标率生管/品管以月度相关定量指标值为核算基准,在考核基数范围内建立±N%或±N值浮动制考核模型予以实施具体细则由生产部参照本原则自行制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