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考核方案目的1
调动生产线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
贯彻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提高仓库的运作效率
有利于生产部资源与人员的共享及调配
适用范围:1
除仓库人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车间调度长以外的生产部所有岗位,包括组长、班长、操作工等岗位
不适用于实行计时工资制的人员或时间段
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使用计时工资制,第二个月开始实行计件工资制(特别岗位需要延长培训期,具体视员工技能情况而定)
薪酬总额发放及控制原则1
本方案薪资总额是指公司以月度为薪酬支付周期,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酬劳总额;2
非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因事设人”原则设置,经公司审批后,根据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由公司统一计发薪资;3
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由生产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管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统一发放;4
因各工序计件产量与生产部实际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之情形,则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
员工薪酬构成及考核原则1
非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职位津贴+工龄工资2
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计件工资+考核工资+计时工资(点工)+工龄工资+停工补助3
为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对计件制岗位员工以产量为依据实施计件考核工资,该部分上不封顶,具体考核原则如下:1) 在员工完成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前提下, 其超定额部分根据超额计件单价×超额数量或超额计件定额×超额工时核算;2) 员工未能及时完成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的,其加班加点期间完成剩余劳动定额部分首先补足 208 小时/月劳动定额,直至该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后方可遵照 1)标准执行
3) 员工未能及时完成 208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