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购置、开发、上线、使用、保管、报废、报失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8567-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 9385-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 9386-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法律规范 GB 8566—88 计算机软件开发法律规范GB/T8566—1995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Q/XAJ 20324—2024 固定资产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软件 指为使用和管理计算机而编制的各种程序及有关文档的集合。3。2 系统软件指用于计算机自身的管理、维护、控制和运行,以及对应用软件的解释和执行。3。3 应用软件指本单位信息系统中借助管理信息内网和计算机系统实现特定业务功能的软件。3.4 软件开发 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讨论或探究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3。5 应用系统的上线 指信息系统进入正常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给用户实际使用。3.6 应用系统的下线 指系统从此退役或报废,不再提供任何应用服务。4 职责4.1 技术总监4。1。1 负责业务系统上线及下线运行的批准。4.1.2 负责购置软件的审定.4。2 信息中心4.2.1 信息中心为公司管理类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购置(研制)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工作;参加讨论、落实软件设计及开发优化方案。4.2.1.1 建立、健全公司管理类信息系统应用的相应管理规章、制度等,并负责贯彻实施。4。2。1.2 负责公司级管理类应用软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4.2。1.3 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软件需求进行技术论证。4。2。1.4 负责管理类软件外委开发的项目管理.4.2。1.5 负责系统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帐(见附录 C).4。2。1。6 协助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开展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4.3 软件使用部门职责4。3.1 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