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 XXXX 有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包含特种设备和普通设备两大类
(一)特种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压力管道、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其它施工设备
(二)普通设备主要指除特种设备以外的施工、生产、加工、运输、制造等设备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设置或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
第四条 各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该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岗位安全操作章程,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第二章 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转安全管理第五条 设备采购的安全管理要求:(一)应采购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
(二)设备采购前,应审查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采购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设备
(三)设备到货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齐全与否、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齐全与否;对于特种设备还必须要有设计文件、制造许可证和监督检验证书等
(四)设备管理部门应为每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设计的技术法律规范,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运转、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调配记录等,特种设备还必须要有定期检验、安拆记录、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和运转故障、事故记录等
第六条 租赁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合格之后,方能租赁
严禁租赁存在安全隐患、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七条 承租设备时,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出租方提供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检测检验报告和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 租赁设备时,租赁双方应签订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