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及考核办法1.总则1.1 本制度是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基本规定。1.2 本制度中被考核单位适用于各生产车间。1.3 机动工程室归口设备管理考核工作.2.备件管理考核标准。 2.1 各车间月度备件计划必须在每月 15 日前用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各一分送至机动工程室,每延迟 1 日考核相关车间 50 元.超出 20 日的计划考核相关车间 200 元,且计划顺延至下月。2.2 除事故件外,各车间的急件计划每月不超过 1 次,由车间申请,经主管副厂长审批同意,报机工室作急件上报急件计划.否则每超 1 次考核责任车间 100 元. 2.3 因计划不周、备件 型号规格不对等原因影响备件采购而导致设备发生事故(故障)的,考核责任车间(科室)200-500 元。2.4 各车间报送机电总厂加工的备件计划必须要有备件图或图号.否则,考核责任人 50 元。2。5 车间上报的备件计划由机动工程室和主管厂长审核,审减的备件信息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否则考核机动工程室 100 元/次。 2.6 备件库房管理,主要负责备件的保管、保养、进出库和相关库存信息反馈等工作。 2.6.1 备件的经济管理,主要是指备件的消耗与库存的统计分析工作.应充分利用库存资源,盘活和利用闲置的设备、备品备件,每月 20日前将盘活和利用闲置的设备、备品备件统计表报机动工程室。迟报考核责任车间 100 元;不报的考核责任车间 200 元。2.6.2 加强备件的仓储管理,应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出)库、保养工作,库房应帐、物、卡相符。否则,考核库房库工每项(次)50 元;机动工程室 50 元。3.设备操作与设备现场管理。3.1 各车间应根据厂部制订的设备三大规程,将关键重点设备三大规程上墙,否则每少一处考核责任车间 200 元;3.2 机房内至少应制订设备点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否则,每处每项考核 100 元。3.3 机房内至少应有运行记录、设备点巡检记录、交班记录、检修记录、事故(故障)记录,每缺少 1 项考核 100 元;记录应真实,不记、迟记、早记或乱写乱画,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考核 50 元。配电站设备检修必须填写工作票,未填写工作票每次考核 100-500 元。3.4 机房、控制室内应洁净、洁净、设备见本色,无跑、冒、滴、漏、积水、积油现象,不烘烤衣服、鞋帽等,不堆放杂物。每发现一处考核 50 元.3.5 重点关键设备应有专人操作、监护及维护人员挂牌维护。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 50 元.3.6 设备应保持完好,安全附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