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及考核办法1.总则1.1 本制度是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基本规定
1.2 本制度中被考核单位适用于各生产车间
1.3 机动工程室归口设备管理考核工作
2.备件管理考核标准
1 各车间月度备件计划必须在每月 15 日前用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各一分送至机动工程室,每延迟 1 日考核相关车间 50 元
超出 20 日的计划考核相关车间 200 元,且计划顺延至下月
2.2 除事故件外,各车间的急件计划每月不超过 1 次,由车间申请,经主管副厂长审批同意,报机工室作急件上报急件计划
否则每超 1 次考核责任车间 100 元
2.3 因计划不周、备件 型号规格不对等原因影响备件采购而导致设备发生事故(故障)的,考核责任车间(科室)200-500 元
2.4 各车间报送机电总厂加工的备件计划必须要有备件图或图号
否则,考核责任人 50 元
5 车间上报的备件计划由机动工程室和主管厂长审核,审减的备件信息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否则考核机动工程室 100 元/次
2.6 备件库房管理,主要负责备件的保管、保养、进出库和相关库存信息反馈等工作
2.6.1 备件的经济管理,主要是指备件的消耗与库存的统计分析工作
应充分利用库存资源,盘活和利用闲置的设备、备品备件,每月 20日前将盘活和利用闲置的设备、备品备件统计表报机动工程室
迟报考核责任车间 100 元;不报的考核责任车间 200 元
2.6.2 加强备件的仓储管理,应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出)库、保养工作,库房应帐、物、卡相符
否则,考核库房库工每项(次)50 元;机动工程室 50 元
3.设备操作与设备现场管理
3.1 各车间应根据厂部制订的设备三大规程,将关键重点设备三大规程上墙,否则每少一处考核责任车间 200 元;3.2 机房内至少应制订设备点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否则,每处每项考核 100 元
3.3 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