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 则1、编制依据及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机施集团设备采购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控制风险,促进经济效益提升,依照建工集团《设备管理指引》、《加强和完善分包商和设备材料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及机施集团《设备管理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中的设备是指机施集团出资的机械设备,包括试验设备及仪器、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含非生产车辆)及生产设备。总包工程中为业主代采购机电设备的采购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3、管理原则(1)分级分类原则机施集团设备采购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集团本部及各工程公司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内部层级,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2)事先报告、审批原则所有机施集团出资的设备采购前,必须提交设备添置或更新专项请示报告,按建工集团及机施集团有关规定,经建工集团、机施集团批准后方能实施。(3)招标(比选)原则机施集团所有采购的设备采纳招标或比选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经招标评审中标的设备价格作为设备采购合同谈判、签订的限价依据。采购的设备金额超过 5 万元的,必须采纳招标的办法,确定设备供应商。其中超过 100 万元的,需委托有招标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国内公开招标,超过 1000万元的,还需国际招标.(4)具体操作与审批、评审分离原则及回避制度机施集团设备采购实行具体经办人与审批人、招标评审人分离的原则,即具体经办人不能同时参加采购审批及招标评审.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标评审工作的人员,如与投标方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应主动回避。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1、领导小组机施集团成立设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由机施集团董事长、总裁、主管设备副总裁、总会计师及公司董事会其它成员组成,机施集团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2、工作小组设立设备采购工作小组,由主管设备副总裁、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程公司总经理、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设备管理部门经理、副经理、机施集团资产财务部、法务部、经济管理部、总工办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任工作小组组长。3、招标评审小组设立设备采购招标评审小组,由设备主管副总裁、机施集团设备物资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工程公司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任招标评审小组组长。4、管理机构机施集团主管设备副总裁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