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工程质量: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实行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为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 乙方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为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严格执行施工法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根据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上实行的措施费用。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一9l)、《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