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保障策略的法律适用性探讨论文 关键词:WTO 保障措施法律实践 2024 年 3 月 5 日,美国总统布什决定根据美国 201 保障条款,对进口钢铁实行最终救济方案。根据该方案,美国将对板坯、板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 3 年的关税配额或高达 8%-30%不等的关税,这一措施涉及日本、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钢铁产品对美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这一决定做出后,立即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目前已经有中国、欧盟、日本、韩国、瑞士、挪威六方就美国“201 保障措施”在日内瓦提出与美磋商,这一争端很可能成为涉及成员国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而且美国的这一逆行很可能会引起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实行保障措施的意图很明显,就是为了为其日益没落的钢铁产业赢得结构调整的时间,但是 WTO 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一切争端必须经过争端解决小组做出裁决才能确定其是否违法,受美国保障措施影响的国家担负首要的举证责任,美国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讨论一下 WTO 保障措施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更好地认清美国 201 保障条款的违法性。 一、WTO 保障措施立法介评保障措施是指:成员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减少和免除其在 WTO 项下的义务,而不必承担责任。 在 GATT1994 中,具保障作用的条文主要有:第 12 条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数量限制;第 6 条关于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第 20 条一般例外;第 21 条安全例外等。而其中的核心条款是第 19 条“对特定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就其性质而言,保障措施在 WTO 体制内主要发挥“安全阀”的作用,关贸总协定第三任秘书长 OliverLong 曾有过经典的解释:“保障措施代表了两种相反目标之间的联系,一个目标是各国政府对放松贸易限制的尊重;另一个目标是给与各国政府一定的机动余地,以使他们能够在经济形势紧迫时通过实行限制性措施保护国内市场。” 保障措施在 WTO 体制中主要具有以下功能: (一)保障措施协调了贸易自由化和各成员方维护经济主权的关系推动贸易自由化是 WTO 的宗旨之一,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由于承担关税减让和取消贸易壁垒的义务,成员方境内的某些产业部门短期内可能面临剧烈的市场竞争而陷入困境。保障措施使成员方能够在非常情况下实行措施保护其正当利益,使之在必要时可以适度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从而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之间取得了平衡。 (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