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电信服务贸易规则对中国立法影响 电信业目前是我国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也是我国政府依照入世承诺对外商开放的主要领域之一,作为拥有世界第四大电信市场和最多人口的中国,必将成为外商激烈争夺的目标
随着中国电信市场的逐步开放,外国公司将凭借资金、技术实力、管理及市场经验展开激烈角逐,对于整体实力弱于外国电信大公司的我国电信服务企业而言,面临的巨大的竞争压力是不言而喻的
依照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对开放电信服务市场的承诺,我国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即入世五周年)起对外资进入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领域取消地域限制,加上之前已经部分开放的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寻呼领域,我国电信服务领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如此巨大的压力面前,我国电信服务企业应如何应对,我国电信服务贸易立法应如何与 WTO 电信服务贸易规则相适应,假如面临涉及 WTO 电信服务贸易的起诉或纠纷,这所有的一系列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
美国诉墨西哥影响电信服务贸易措施争端案(以下简称“美墨电信服务贸易争端案”)是电信服务贸易领域第一个由 WTO 专家组作出裁决报告的案例,在此之前,无论在GATT 还是 WTO 体制内,在服务贸易领域没有任何争端解决的成例可循
通过对本案专家组报告的分析及其对有关文件的解读,它对我们了解 WTO 电信服务贸易规则具有重大的参考意义,有助于我国更好地运用 GATS 的相关规则应对因电信服务市场开放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一、美墨电信服务贸易争端案概况 (一)基本案情和背景 1997 年之前,墨西哥的国内长途和国际电信服务一直由Telmex 公司所垄断;1997 年之后,墨西哥政府授权多个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国际电信服务,但根据墨西哥国内法,在国际电信市场上对外呼叫业务最多的运营商有权利与境外运营商谈判线路对接条件 ,而Telmex 公司作为墨西哥对外呼叫业务最多的运营商,自然就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