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能源和水消费指标解释1
消费量统计原则:(1)谁消费,谁统计
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权统计,而不是按所有权统计,因此,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
各企业统计消费量的时间界限,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
(3)一次性消费
即以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消费,对反复循环再用的能源不能重复计算消费量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是否计算耗能工质,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标准执行
(5)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要统计消费量
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
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他石油产品,这种情况燃料油既不计算产量,也不计算消费量
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生产消费和非工业生产消费两部分
(1)工业生产消费量:指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材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数量
具体指:用于生产本企业的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所消耗的能源,用于技术改造、新技术讨论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消费的能源 ,为工业生产活动而进行各项维修所消费的能源
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用能
生产系统用能是指企业的生产车间用能;辅助生产系统用能是指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风、采暖、制冷、仪表以及厂内原料场等辅助设施用能;附属生产系统用能是指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车间浴室、开水站、蒸饭站、保健站、哺乳室等消耗能源
(2)非工业生产消费量:指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
如本企业附属的科研单位、农场、学校、医院、托儿所等用能单位
复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和重复用水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