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行个税分项计征不合理,按月计征不科学,税前扣除项目不公平,公民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个税法操作性差等
为此,应完善个税立法,建立统一的个人银行账户加强对个税的监管,完善个税法律机制
[关键词]个税管理;改革;完善;个税法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大趋势保持一致
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后,国际间人员往来频繁,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引进
改革个人所得税应结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接轨
一、当前个税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
税收法律是行政执法为主的法律,有的地方以进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颁行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如私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或擅自扩大免税项目;“”“一些地方政府 默许 足球俱乐部按 自”定 税率征税,使国家税收流失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纳分项计征亟待改革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 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
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法律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旧存在
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
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人民币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