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评价表入审必备条件1.被审查评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执业证》;2.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网率须达 60%以上;3.企业主要操作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岗率须达 70%以上。说明:上述各任何一条达不到标准的,均不得实施运行考核评价。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评价标准(一)企业名称: 评价时间:项目(应得分)标准对应条款序号分值 扣分标准实得分项目总得分一、人员素养(20 分)1.212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达不到规定的等级标准,本项不得分。22经营和技术主要负责人,即厂长、总工程师原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年限若少于 5 年,本项不得分;虽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 5 年以上,但达不到标准规定 10 年的,少 1 年扣 0.5分。36经营和技术负责人,即副厂长、副总工程师原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年限若少于 3 年,本项不得分;虽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 3 年以上,但达不到标准规定 5 年的,少 1 年扣 0.5 分。44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低于标准规定的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53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虽达 60%以上,但未达到标准规定的百分比比率,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63主要操作工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虽达到 70%以上,但未达到标准规定的百分比比率,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二、基础管理(25)76制定有污水处理厂管理标准。未制定标准本项目不得分;标准不法律规范、欠完善扣 2 分至 3分。87制定有防灾及重特大事故等应急预案。没有任何应急预案本项目不得分,较标准相比,每少一项预案扣 2 分。910建立了水质监测化验机构和设施,按月有进、出厂水水质监测分析报告。未建立水质监测化验机构扣 5 分。有国家级的得 5 分,省级的得 3 分,自建的得 2 分。全无按月水质分析报告扣5 分,较标准每漏 1 项扣 1 分。102按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各种报表、报告和资料。上报不及时扣 0.5 分;漏报一项扣 0.5 分。三、工艺管理(10)1.1111各工艺段均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工艺参数和工艺调整的范围和程序。未建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规程不法律规范、不完整扣 0.5 分至 1 分。121各工艺段均应分别建有安全操作规程。未建安全操作工程本项不得分;不法律规范、不完整扣 0.1 分至 0.5 分。1.3132运行管理机构建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