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明确各单位作息时间和打卡规定、请、休假流程, 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权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设置,维护考勤系统的正常使用,负责全体员工厂证或员工入职指纹录入的办理;负责作息时间、排班时间等相关事项在电脑考勤中的设置;负责全公司的作息时间安排及通知。3.2 IT 部:协助考勤系统的技术支持及日常维修维护管理。3.3 保安队:当值保安员负责监卡、维护打卡秩序及考勤机的日常管理。3.4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协助人力资源考勤之监督与管理。4.定义考勤:即考查工作与学习的出勤状况。5. 工作程序5.1 各部门工作时间序号部门上午下午加班1生产部/品质/物流/生产中心/研发技术员8:00-11:4513:15-18:0018:40-下班时间2营销/财务/行政人事部/采购/研发办公室8:00-12:0013:30-18:00/3保安8:00-20:00(白班)20:00-08:00(夜班)4白班转夜班8:00-14:0020:00-8:006夜班转白班休息14:00-20:005.1.1 两班制人员一天打两次卡,即上班卡 1 次,下班卡 1 次。中午、下午吃饭时间不打卡。5.1.2 除两班制人员以外,其他周一上午上班时间为 9:00,周六下午下班时间为 16:00,计为正常出勤.5.1.3 超出以上规定上下班时间安排的,需提前交〈内部联络函〉交人力资源部。5.2 考勤项目:5.2.1 应出勤: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指当月应上班天数*当日应上班小时。 5.2.1.1 月薪制人员:指办公室及研发技术中心及副主任级以上人员。应出勤时数=当月总天数-周日天数*每日应上班时数 5.2.1.2 日薪制人员:指各车间班组长、文员、员工,品质班组长、品检,物流班组长、仓管、账务员等,以及车间技术人员、行政后勤、厨房人员。应出勤时数=27 天*每日应上班时数。 5.2.1.3 两班制人员:指保安人员保安应出勤时数=28 天*12 小时5.2.2 实出勤: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指员工当月实际上班或出勤的时数。5.2.3 公休: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指由公司安排的休息,视为正常公休。5.2.4 加班: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指超出公司规定的正常出勤时间而另外计算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5.2.5 旷工:旷工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以及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 分钟(含)或未根据规定下班时间提前 30 分钟(含)以上打卡的,即视为旷工;在连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前后旷工者,应视为连续旷工。5.2.6 请假:指因个人原因而不能按公司规定正常上下班,而提出休息,视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