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协会章程本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英文译名为 Federation of University Sports of China, 英文缩写名称为 FUSC
第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是由全国高等学校的学生、体育老师与其他体育工作者志愿结成,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团结全体会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学校体育运动进展,提高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培育德、智、体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协会努力提倡社会公德、体育道德风尚,为丰富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本协会积极推动高等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培育大学生运动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努力学习、刻苦锻炼,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而努力
本协会致力于加强中国与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与各国大学生体育组织间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大学生体育沟通与竞赛活动,以增进我国大学生与世界各国大学生之间的友谊,扩大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进展的影响
本协会是中华人民国唯一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中华人民国教育部,地址为市西单大木仓胡同 37 号
业务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围: (一) 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持和关怀我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 (三) 在教育部领导下举办,组织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举办全国性高等学校(大学生)体育竞赛和其他体育活动; (四) 负责与世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