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业进展论文 一、保险公估业进展的必要性 1.维护保险当事人权益的需要 从发达市场国家的保险实践来看,保险定损是由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即公估人来完成的。保险公估人接受委托,并不代表任何一方,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委托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险公估人的介入,既解决了定损问题,又能够保证公正的结果,更排除了行政干预,是最理想的定损模式。 2.完善保险市场体系的需要 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其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三方构成,而保险中介人作为保险市场的一个子系统,应至少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三大类机构。这三者的作用不同,在保险市场中占有不同的地位,但都是保险市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主体。 3.促进保险集约化经营的需要 保险市场法律规范与成熟的标志,是保险业务分类集约化经营的程度,是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要想加快我国保险业的进展,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必须将展业、理赔等业务分离出来,由专业中介机构承担,这样既可以避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直接利益冲突,又可以减轻保险人的成本开支压力,从而更有利于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4.加快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 入世使得更多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进入国内保险市场,也使得国内的保险公古人参加到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之中,中国保险业的进展,将会面对来自包括保险公估中介制度在内的各个方面的挑战。 二、保险公估业进展的有利条件 1.逐步健全的法规制度 面对日益增长的保险公估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我国于 2001 年 11 月 16 日出台了《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于2024 年进一步修订了《保险法》,在 2024 年制定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使保险公估人的经营逐渐有法可依、法律规范操作。 2.潜力巨大的市场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进展,保费收入从 1980 年的 6.2 亿元人民币增加到 2024 年的 9784.09 亿元人 民 币 , 增 长 近 1600 倍 , 近 二 十 年 的 年 平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到37.6%。2024 年全国保险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 720.02 亿元,同比增长 19.88%。如此巨大的市场“钱”途,无疑是保险公估等中介公司进展的潜力和机会所在。 3.日益增强的保险意识 随着保险业的进展,过去那种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办理全部保险业务的弊端已日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