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近年来,我市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有了很大进展。但随着全市老龄人口的急剧增加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重,老龄问题十分突出,面临的形式较为严峻,尤其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龄工作抓构建设、敬老道德建设、宣传舆论及老龄事业进展经费投入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仔细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XX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2024 年,我市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 25.2 万人,占总人口的 16.2%,80 岁以上高龄老人达 2.5 万人。预测至 2024 年,我市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 29.4 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2%。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且“未富先老”和城乡倒置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结构、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进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老龄工作意识,加快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我市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积极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阔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成果,真正让老年人体验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在城镇,不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力度,逐步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要力争于2024 年底前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并在“十一五”期木,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90%以上。要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进展,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此同时,要积极依托社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