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2024〕 号关于下发《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地面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确保矿井地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能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地面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望仔细遵照执行。附:1、兴隆煤矿工业广场及绿化带卫生考核标准2、兴隆煤矿室内(办公楼、区队楼)卫生考核标准3、兴隆煤矿食堂卫生管理考核标准4、兴隆煤矿职工浴池卫生考核标准5、兴隆煤矿职工宿舍卫生考核标准 二〇一一年 月 日主题词:地面卫生 考核 制度 通知主办: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24 日印发 (共印 33 份)兴隆煤矿地面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地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能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保卫主管 后勤主管二、主要职责结合矿井实际,负责地面环境治理协调安排,组织检查各单位所属划分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情况,依照本制度对各单位的环境治理和文明卫生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并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考核办法每周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小组统一进行检查评比。四、相关要求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互相监督。2、检查领导小组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分工,检查后 2 日内反馈检查结果。通过此项检查活动,把矿区卫生环境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树立矿井良好形象。3、检查小组成员仔细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违者一次罚款 100 元。4、小组成员按时参加检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查者,一次罚款 100 元。5、各单位对门前卫生实行“三包”,检查时如发现办公室门口卫生差,则根据相对应科室或区队扣分。6、卫生区域划分(祥见附表)。五、奖罚卫生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第一名单位奖励 500 元,对倒数第一名单位罚款 500 元。 附表 1兴隆煤矿工业广场及绿化带卫生考核标准单位:检查项目工作标准考核标准备注绿化养护草坪绿化带精心栽培、修剪平整、长势良好、绿地无死树;定期给花草浇水、施肥、除草。如发现不清理、草坪杂物罚责任单位 20 元/次,可累计;不按时浇水、施肥、除草扣责任单位双基分 0.2 分/次。垃圾处理1、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入箱,垃圾箱和果皮箱外表清洁,周围洁净,无垃圾暴露;垃圾桶内无污水流出。 垃圾箱外表不卫生罚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