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师管理与激励制度为提高企业部训师(以下简称“训师”)的培训积极性与热情,促进企业部培训执行和培训效果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激励对象与目的 (一)训师课酬激励制度是以企业训师为激励对象
(二)目的1
激发讲师热情,提升培训效果 训师是企业部培训的主体,是企业培训工作的核心,只有训师自身专业能力过硬,综合素养高,才能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的精兵强将,为企业源源不断的输送合格的人才
提高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拓展员工职业进展通道 针对员工普遍沟通表达能力偏弱,企业训师队伍的建立,对于员工提高自身表达能力,拓展职业进展通道,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训师激励制度更能激发了员工的潜能,为员工走向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围全体员工三、职责与责任(一)职责1
训师的权力:参加制定培训计划,并具有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讲师选择的建议权
优先享受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进阶、专业技能与管理培训课程
享受课酬的权力
(二)责任1
训师是企业员工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接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围的正常工作
参加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分析企业员工培训需求
开发设计相关课程,如培训教材、案例与游戏、授课 PPT、试卷与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更新以上材料
根据人力资源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如有改动应在开课前 3 天与人力资源部沟通
训师在行政上归属于所在部门/科室,在培训工作上训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
三、训师形式与容(一)标准类课程1
由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担任训师
培训对象:新院,培训时间:营业前,参训人员:新院全体员工,培训目的:新院制度、流程、话术、企业文化等新院导入
训师与授课容(二)非标准类程1
由人力资源部选拔的或各部门/科室推举的训师
培训对象:企业全体员工,培训时间:全年度,参训人员:企业全体员工,培训目的:挖掘综合素养人才,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