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意见为法律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加快建立与循环经济进展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进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 2024 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利用、整合和法律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法律规范建设,形成以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进展。二、目标任务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政策措施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将城市 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法律规范化管理,在 90%以上的社区设立法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场所进行法律规范化的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 80%。三、建设重点1、回收站点。由回收点、回收亭和中转站组成,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绿色环保”的原则,结合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际,XX 县区每 2000 户、乡镇每 25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亭),以镇驻地为中心建设 1 个中转站。2、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 XX 县区建设1处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占地 20 亩以上,要符合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便于运输,避开造成二次污染。3、集散市场。集散市场是以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根据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集中分拣、加工、交易、仓储、物流的固定场所。拟定在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集散市场,占地不少于 200 亩,由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五区一中心”构成。4、车辆配置。根据有关要求配置提供上门收购服务的车辆,以及承担将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的车辆。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镇(街区)、商务、发改、财政、经信、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国土、城管、供销联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