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北京市 2024 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说明:一、考核标准分为考核指标和加分指标两个部分,其中考核指标分为 7 项共 1000 分,加分指标分为 3 项共 10 分
(一)考核指标:1.卫生监督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一五 0 分);2.卫生行政许可考核指标(一五 0 分);3.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考核指标(450 分);4.卫生行政处罚考核指标(100 分);5.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考核指标(50 分);6.卫生监督稽查考核指标(50 分);7.大型活动保障考核指标(50 分)
(二)加分指标:1
人员编制到位率和房屋建设情况(2 分);2
受到表彰奖励情况(5 分);3
罚款金额(3 分)
二、考核成绩以考核指标得分为准,考核指标得分相同时以加分指标得分为准
卫生监督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一五 0 分)序号项目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法(一)区县卫生局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2区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地卫生监督工作组织领导的指导意见》(京卫法监字〔2024〕163 号)文件落实卫生监督领导职责情况1
区县卫生局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带头落实卫生监督领导职责,未听取卫生监督工作汇报,扣 0
5 分;未开展卫生监督现场督导检查或专题调研,扣 0
区县卫生局分管领导未按要求具体落实卫生监督领导职责,未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现场督导检查或调研,扣 0
5 分;对国家、市部署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未亲自带队开展检查,扣 0
查资料(二)卫生监督执法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281政务公开制度2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并予以落实
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
管 理 不 到 位 , 查 出 1 项 扣 0
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2首问负责制度2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并予以落实
未建立制度,该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