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退养管理制度1 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达到退休、退职、退养条件员工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2
1 退休是指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经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一 1996)被鉴定为 1~4 级伤残
3 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达到退休、退养年龄的职工填写上报材料;4 程序4
1 退休条件集团公司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退休:类 别年龄条件工龄与其他条件男女正常退休年满 60 周岁-连续工龄满 15 年-年满 55 周岁退休时在企业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年满 50 周岁退休时在企业工人岗位,且在该岗位连续工作满 5 年病退年满 50 周岁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检查,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
2 退职条件不具备退休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医院检查,出具诊断证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3 退养条件达不到退休、退职条件,达到集团公司部退养年龄的,经集团公司讨论决定,可以退养
1 集团公司经营班子领导年满 56 周岁,可退离工作岗位进行休养;4
2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年满 52 周岁,可退离工作岗位进行休养;4
3 男职工年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5 周岁,可退离工作岗位进行休养
4 相关待遇类别相 关 待 遇发放机构退休1.1998 年 1 月 1 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 15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满 15 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全部储存额(本息);2.1997 年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