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思考 我国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陆续开展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这一改革适应了经济社会进展需要,由点到面,逐步在全国推广,成为水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志
多年的改革实践表明,在一些规模较大、经济进展程度较高的重要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水务改革的成效尤其突出,在提高城市水管理效率、促进城乡公共水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城市水务管理工作树立了标杆
当前,这类重要城市已具有水务管理方面的良好基础,应进一步推动其改革走向深化,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城市水公共服务水平
基于此,本文就重要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若干思考和建议
1 重要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本文选取了 4 个直辖市、5 个计划单列市、27 个省会城市和44 个重要地级城市,总计 80 个城市列入调查范围
其中,重要地级城市的选择,主要考虑人口规模和经济进展程度
在 80 个重要城市中,根据 2024 年底的统计数据,53 个城市进行了水务体制改革,占总数的 66
25%,其中,成立水务局的 46 个,占总数的 57
5%;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 7 个,占总数的 8
重要城市水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如图 1 所示
图 1 重要城市水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统计就各项水务管理职能而言,在已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的重要城市中,水行政职能纳入水务管理的有 53 个,占 100%;城市防洪职能纳入水务管理的有 46 个,占 86
79%;城市供水职能纳入水务管理的有 34 个,占 64
15%;城市节水职能纳入水务管理的有 43 个,占 81
13%;城市排水职能纳入水务管理的有 29 个,占 54
72%; 污 水 处 理 和 回 用 职 能 纳 入 水 务 管 理 的 有 29 个 , 占54
各类城市水务职能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