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重要机房、珍藏库、档案库等建筑中的室内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二氧化碳灭火剂及卤代烷灭火剂几有不导电、不污染特点,但只有在密闭空间中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注意卤代烷在 2010 年前逐步将被新环保产品代替,目前,根据公安部规定:必要场所可以继续安装使用哈龙固定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仍然有效,所以仍编此工艺,待有新变化时再修订)一、材料设备要求(一) 室内消防气体(二氧化碳及卤代烷等)灭火设备、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等各类阀件、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及附展制品零配件等,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胶片等,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二) 进入现场后,安装使用前做检查、验证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部颁标准及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系统组件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抒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4) 名牌清晰,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卤代烷 121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110、《卤代烷 1301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 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 的规定。(5) 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20mm。(6) 气体驱动装置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10mm。2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 1.5%。(2) 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 5%。(3) 不同温度下灭火剂的贮存压力应按规范要求。3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动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 1.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