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2024 防暑降温费最新标准天津市 2024 防暑降温费最新标准 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
75 天 X 12%;发放标准: 5265+21
75 天 X 12%=29元
[备注] 2024 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265
无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2024 年 21 29 元; 2024 年 21 27
3 元; 2024 年 21 26 元; 2024 年 21 24 元; 2024 年 21 21 元
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确定
2024 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265 元,以此推算,2024 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 元,四个月合计 632 元,比去年增加了近 40 元
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摄氏度以下的户外劳动者,根据本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 单位应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 21
75 天,再乘以 12%,以此推算 2024 年标准为 29 元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 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符合享受高温津贴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 35° c 以上,含 35° c 的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实行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C 以下不含 33°C 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