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24]7 号)和青州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培育和身心健康进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养。经镇政府同意,建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能在镇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文件和有关要求;对我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进行调查讨论,向镇政府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讨论分析、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议,确保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学校和相关镇直单位组成。我校为牵头单位。校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学校,主任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兼任。三.工作规则和要求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受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视具体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报告落实联席会议决议情况。每次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各单位正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拟议议题,由办公室与各方面协商确定并报告本次会议召集人审定。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必要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四.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人才培育的长远战略目标出发,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和学生体质的健康进展提供有力支持。(一)学校负责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法律规范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落实。(二)镇政府负责落实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进展的整体规划。(三)财政所负责落实上级规定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监督检查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四)镇卫生院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五)镇共青团组织协学校同做好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活动,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