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办法1.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使员工宿舍管理有法可依,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管理职责:2.1 企业管部负责集体宿舍管理
2.2 各站(队)负责集体宿舍登住宿员工的记造册和日常管理
3.员工申请住宿条件3.1 公司员工于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3.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3.2.1 患有传染病者
3.2.2 有不良嗜好者
3.2.3 携家属者
3.3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搬离宿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部门主管及管理部门3.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3.2 留宿亲友者
3.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4.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4.1 服从部门主管管理、派遣与监督
4.2 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4.3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4 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4.5 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4.6 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阻碍他人安宁
4.7 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4.8 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
特别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宿舍负责人和企管部同意
4.9 贵重物品应避开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4.10 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4.11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4.12 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4.13 非本市员工住宿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4.14 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