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考核实施办法(2024)(征求意见稿)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与评价考核,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第三方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 范围适用于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各下属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1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 工程计量: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
3 旁站: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4 见证取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5 平行检验:建设单位(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安装项目进行检验试验的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检验试验的活动
6 验证检验:建设单位(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对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安装项目检验试验的结果进行检验试验的活动
1 工程监理招标的公告、开标、评标及中标公告等招标组织工作由招标管理部门负责
2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监理发包和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评价考核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3 各项目属地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在本单位区域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正确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落实公司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属地单位/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并负责对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