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条件、申请答辩程序与相关表格一、具备条件:1、入学时间已经超过三年
2、已经根据培育方案与培育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必修课不少于 17 学分,成绩 70 分以上;选修课不少于 11 学分,成绩 60 分以上),完成规定必修环节
3、学位论文已经根据规定的格式定稿打印,导师同意答辩
4、已经按时提交培育计划、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等材料
5、已经按时足额缴纳培育费
二、答辩申请程序:1、工程硕士答辩原则上到学校进行
2、登录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了解答辩资格条件、申请答辩程序,下载《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办理毕业答辩手续进程表》与相关表格
( 工业大学主页→机构设置→讨论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资料下载)3、到财务处(行政 2 号楼 217 房间)审核费用
4、到学院讨论生教务员处查询成绩
5、登录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成绩信息,打印相关表格
( 工业大学主页→机构设置→学位与学科建设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系统)6、到学院讨论生教务员处审核成绩,审核合格后,讨论生教务员在《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办理毕业答辩手续进程表》与在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系统下载的《成绩单》上签字盖章
7、到学院讨论生教务员处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学院讨论生教务员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放入《讨论生培育工作档案袋》,并在《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办理毕业答辩手续进程表》上签字盖章,学院需在学期末将已答辩工程硕士《讨论生培育工作档案袋》整理后报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审核材料包括:培育计划、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8、以上条件都通过后,学院需在《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办理毕业答辩手续进程表》与《成绩单》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同时,收回《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办理毕业答辩手续进程表》,放入《讨论生培育工作档案袋》
9、工程硕士答辩结束后带讨论生证到专业学位教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