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能化建筑设计与实施标准QA/T1000/02-2024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第 1 部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2010-1-1 发布 2024-XX-XX 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前 言请注意,本部分的基本容有可能涉与专利和,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和的责任
随着区经济的快速进展,区对于智能建筑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参考建设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24, 《区智能建筑设计与实施标准 》编制组在仔细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区具体情况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区智能化建筑设计和实施标准》QA/T1000/02-2024
《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分为 6 个部分:——第 1 部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第 2 部分:建筑智能化设计分级标准;——第 3 部分:分类配置要求;——第 4 部分:系统功能性能检验规;——第 5 部分:管理软件测试规;——第 6 部分:系统验收规;本部分为《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区规划局、鄂尔多斯市区建设局提出
本部分由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区信息化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区规划局、鄂尔多斯市区建设局
本部分起草人:马迎春、马千里、彦成、超等智能化建筑设计与施工 合格评定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1
围本部分规定了智能化建筑(简称智能建筑)的设计原则、设计要素、功能与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智能化建筑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