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讨论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与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 法律社会学的诞生和进展是 20 世纪法学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它以注重讨论法律与社会活动、法律角色、法律文化、法律运作、法律实效为其理论视角,以理论模型的设计与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融汇为其方法论指向,以参加法治进程,推动法治和法律文化现代化为其价值目标
3、 法律素养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专业素养),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究能力
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养的核心
4、 法律思维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容:①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②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③法律推理的能力;④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5、 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集中表现为法律角色参照系的形成
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其所处的位置上对外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观点以与独特的推理、论证模式
我们知道,在社会中生活和工作的人们都担当一定角色,每一角色都必定有其独特的参照系
法律角色也有自己的参照系
每个参照系都有三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每个参照系部都有许多概念,其中有些概念是关键性概念;第二,参照系在观察问题的围上是有取向的,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总是指引人们敏锐地发现和关注事物的法律方面,即有法律意义的方面;第三,参照系规定了人们的推理、论证方法
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有其独特的推理、论证方法
6、 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
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认定,直接决定着适用法律的最后结果
探知法律事实也是法律实践活动相当复杂的环节,因为探知法律事实的过程,并非简单地调查搜集客观事实的过程,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去推断、分析、确认、选择事实的过程,是一个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对立统一的过程
这一过程需要法律人有较强的事实探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