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财政管理下的会计改革 一、财政风险管理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财政风险指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
根据世界银行的口径,政府负债有四种特征:一是直接负债,指在任何条件下都会发生的财政负债,它具有必定性,并不依赖任何具体事件的发生;二是或有负债,即国家财政所面临的一些随机可能发生的债务;三是显性负债,是由国家法律或者政府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必须由政府来偿还的债务;四是隐性负债,即那些并不由法律或政府合同加以规定,但由于政府压力或公众期望,政府必须担当的道义责任或预期责任[1]
政府债务可以同时具备以上两种特征,因此可分为直接显性负债、直接隐性负债、或有显性负债、或有隐性负债四种类型
据财政部有关资料显示:截止 2024 年底,中国的国债余额为 5
33 万亿元[2];2024 年政府将在赤字率 3%之内发行 5581 亿元国债[3]
根据欧盟标准,国家负债安全标准是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 3%,政府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 60%
2024 年中国综合负债率为 79
57%[3],虽较 2024 年84%的水平有所下降,但仍然高出国际安全线
在近年城市化和建设热度增加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负债规模也随之逐步增加,假如再加上不需要立即全部支付的养老保险等许多隐性负债,以较低水平估量,2024 年前财政年平均负债余额为 7 万亿规模
这些庞大的债务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巨大的财政风险
政府进行财政风险管理,也就是需要对所承担的各种财务上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实行正确决策实施有效管理以使风险造成的损失达到最低,而财务风险识别、评价的基础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的及时、客观反映政府财务,主要是政府负债方面的会计信息
只有提供正确、及时的政府负债的会计信息,提醒政府及各方面关注财政风险,才能使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