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打字机行业的变革1874 年,第一种提供给普通公众的雷明顿 I 型打字机上市。这种机器大而沉,厚重的底盘,外套一个漆成黑色的金属外壳,有一个键盘,在顶端有一卷纸,它只能打出大写字母,也没有标点符号。雷明顿打字机实际是当时广泛应用的许多技术和机械部件的合成。像钟表的工作一样提出司行轮的想法:即每次打字使打字机滚筒移动一个字母,字母键和连接臂采纳电报键,用缝纫机的踏板转动滚筒,由一个摆动自由的臂和锤头构成的机构可以把字母打在纸上。打字和键柄返回时的撞击声响得吵死人。雷明顿 I 型打字机是密尔沃基报的前编辑,人称克里斯托夫·拉瑟姆·肖尔斯的人发明的。像其它的发明一样,肖尔斯的发明只是一系列发明中的一部分。早在 1814 年,一个名为亨利·米勒的英国工程师就获得一项“打字机器”的专利,关于它的所有描述现在已经遗失。在美国,密执安佛农山的威廉·伯特拥有粗糙的“印刷工”专利,但几乎没有人对此感兴趣。政府颁发给伯特的专利证书是打上去的,这当然是为了某种需要测试一下机械打字机。然而,伯特的新奇玩意入不敷出。根据 1853 年的官方速度,一位善书写者用笔写字,一分钟写出的字不会超过 30,而电报和速写的速记员每分钟能记下的信息不会多于130 个词,这就对制造一种有效的快速写字机器具有迫切性。在伯特和肖尔斯的发明期间,出现过成打的打字机原型并都获得了专利,但是没有一个进入商业使用。肖尔斯首先开发出一种使用木制窄键的机器,木制键通过金属丝与打字锤相连接,下面是蘸足墨水的橡皮,他利用类似电报的键进行了改进,使用这种键后无需使用老型号中的金属丝。他于 1868 年 7月 6 日获得专利。认识到专利拥有者需要花钱和精力把发明转变为成功的商业开发,肖尔斯在 1869 年与名叫詹姆斯·当斯摩尔的人成了合作伙伴。当斯摩尔体格强壮,过于自信,是一个销售商,他善于与人和谐相处,富于勇气并且看到了打字机行业将来能制造财宝的前景。他先是让肖尔斯改进粗糙的机器,并且迫使发明者对模型进行了约 50 次的改进——每次都有某些小的改进——最终才制造出他想要的机器。在这一点上,当斯摩尔己接近于制造商。当斯摩尔想以 50,000 美元向西联合公司出售独家制造权,但未能成功。之后,他和他的一位同事与雷明顿公司的总裁费罗·雷明顿接洽。正值战之后的繁荣时期,雷明顿一直在向其他领域扩。那时己渗入到农场机械、缝纫机、马力救火车和轧棉机——且颇有成果。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