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则 考勤制度1、老师应根据学校规定,按时进行早、中、晚签到,一次不签到者扣 6 元,迟到不补签者按旷工论
2、老师上课时每节课提前 2 分钟候课,不侯课扣 1 分;若铃落后仍未进教室者,3 分钟以内扣 3 分,3—10 分钟,扣 5 分;10 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不允许中途无故离开课堂;提前 3 分钟以内下课者,扣 5 分;提前 10 分钟下课者,按三级事故认定
3、上班期间脱岗 20 分钟,及提前 10 分钟以内下班者,罚 20 元;脱岗 20 分钟以上处以 50 元罚款
4、校级组织的会议(例会、周六培训)迟到 5 分钟内,扣 2 分;不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学校师生大会及论坛无故缺席者,扣 5分;(有特别情况可提前向考勤员或负责人申请)
5、早晚辅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3 分钟之内扣 3 分,3—10 分钟扣 5 分;没有进行早晚辅,按三级事故处理
班主任无特别情况不得占用辅导,否则按三级事故处理(有特别情况提前向教务申请,同意后告之辅导老师)
6、老师课时按规定签到时间签课,忘签者不允许补签,晚签、补签者扣 10 分
7、老师无故拖堂,扣 2 分
8、每周升旗,不按学校要求着装扣 1 分,无故不参加者扣 5 分
9、老师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校内看病需向教务处请假),假条一式三份,一 份交门卫,一份交考勤老师,一份留教务
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 论
第二则 教学检查制度1、每学期开学一周,上交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予教研组长审批签字,并按时提交教务处,超时者扣教研组长 3 分,直接责任人 5 分老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偏差在周课时内属于正常,差一周按二级事故处理,差两周按一级事故处理(学校调整时间除外);授课进度计划填写不法律规范者扣 2 分,并限期改正
2、无教案或用老教案上课,处以三级事故;教案应有一周课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