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华扬资本 包海明强制分布来源于概率统计原理的正态分布,其明显的特征是“中间大、两头小”,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许多数据都很自然地呈现出这种规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各个方面的数据统计和结果分类
强制分布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上也很常见,该方法就是按正态分布规律确定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当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即使考评分数不呈现正态分布,也强制排名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SABCD10%20%50%15%5%强制分布具有鲜亮的优缺点、独特的适应性和操作难度,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问题,而饱受争议和指责
华扬资本在股权激励咨询项目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将个人考核结果排序,强制分成 A、B、C 三类,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年终奖金发放挂钩,A 类:20%,直接对应年终奖 120%;B 类:70%,直接对应年终奖 80%;C 类:10%,直接对应年终奖 60%,年终综合评价仍处于C 类者淘汰
在执行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淘汰了不该淘汰的:对绩效、态度以与能力都很差的员工,不存在太大问题,可有些岗位的员工,比如专业性强、行业比较紧缺的,即使考核结果很差,企业却也不能将其淘汰
因为,只要公司一开口,有大把公司等着要
考核结果一出来,有些人自己就痛痛快快地炒了公司鱿鱼
2、奖励了不该奖励的:考核结果出来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不少领导和员工心中的好员工,却不知为何拿不到好的成绩,考评“A”的,有相当一部分难以服众,老板也不情愿给二流的人员发一流的奖金
于是,考核“A”的,怪老板言而无信,考核“B”的,心里不服气,考核“C”的,一部分要老板付出心力苦苦挽留,另一部分要企业付出金钱去淘汰
混乱的局面,直到取消强制排名制度才停止
即使这样,中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比较热衷于使用强制分布
为什么会这样
不排除有些企业是照搬照抄 GE 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