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管理 第一条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1
指导老师的资格 1
1 指导毕业论文的老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担任
一般应由讲师职称以上的人员任职,初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老师工作
如个别系确有困难,可选派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学水平较高的助教任指导老师,但比例不得超过 10%
2 可聘请外教任指导老师,也可外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参加论文指导工作,但必须由本专业老师参加联系和沟通,以便掌握教学要求和毕业论文进度,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外聘老师的比例不得超过 10%
3 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外教应指导的论文篇数原则上依次规定为:1 篇,2-3 篇,4-5 篇,6-10 篇
指导老师的职责和作用 2
1 必须介绍自己的科研方向:由于导师可由学生与老师分别协商确定,或由各系《论文评审专家小组》协调指定,为此,导师必须向学生介绍自己的讨论方向、科研工作背景及科研成果,以利师生双方选择导师和学生
2 必须熟悉自己指导的课题内容:论文选题一旦经系《论文评审专家小组》审定通过并报院《论文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指导老师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下达论文任务书,审查选题理由并提出意见,为学生推举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资料等
为此,指导老师必须熟悉自己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以利指导工作的顺利进展
此项工作应在第七学期内完成
3 指导老师必须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条件,指导学生指定、安排周密的毕业论文的进度计划
此项工作应在第七学期内完成
4 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指导老师要常常与学生见面,填写 4-6 次论文指导工作进度表,检查、指导、督促学生的论文写作进度,启发学生制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5 指导老师要主动接受院《论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