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第一章 序言为进一步贯彻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治理好矿井瓦斯、水、火、顶板、煤尘等五大自然灾害及运输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圆满完成 2024 年各项方针目标,并能在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效控制局面,排除影响,减少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万欣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实际,特编制《2024 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下,望有关单位接到本计划后仔细学习,并遵照执行。 第二章 矿井火灾预防第一节 矿井火灾性质描述根据煤炭科学讨论总院重庆分院 2024 年所作的《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井所采的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一类,属容易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 1-3 个月。在火灾的进展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煤炭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烟尘等,另外坑木、橡胶、聚氧乙烯制品的燃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以及其他复杂的有机化合物,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随风扩散,可能波及相当的区域甚至全矿;高温往往引燃邻近的可燃物,致使火灾范围扩大;火灾的发生不仅提供了瓦斯、煤尘爆炸的引火热源,而且造成的干熘作用使可燃物(如煤、木材、水等)放出氧、甲烷和其他多种碳氧化合物等爆炸气体,同时还可以使沉降的煤尘重新悬浮。因此,火灾往往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第二节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1、每月要在全矿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每月组织自查,对防火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2、各重点防火部位及公众聚集场所,应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井上各消防库、消防点、厂房、库房、坑木场、变电所、等场所按防火要求备足各种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保证器材按期更换,工作人员都要熟知“三懂三会”。 4、各消防水池应常常储满水,设备保持完好,处于战备状态。 5、各木料场、木料堆应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坑木场严禁吸烟,不准电焊、生火。特别需要时,必须有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6、各单位供电系统必须保持完好,达到防火标准要求,严防电流短路造成火灾。 7、地面避雷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机电队每年年初要对全矿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缺损或不完好的要责成专人进行处理。 10、严格执行有关的防火条例和规定。 11、消防工作由安全科具体负责检查落实。 第三节 井下火灾预防措施1、禁止将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