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保卫管理手册1 总则1.1 本手册按《新奥企业纲领》的基本思想,结合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特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编制。1.2 本手册是指导、法律规范新奥集团保卫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依据本手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本单位贯彻保卫工作手册,保护集团员工生命安全以及生产设备、重点要害部位、企业财产的安全,保障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3 保卫工作的任务是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建立规章制度,严格遵章办事、确保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1.4 保卫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1.4.1“预防为主”是保卫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五点:(1)安全设施预防;(2)规章制度预防;(3)人员素养预防;(4)信息超前预防;(5)破案打击预防。1.4.2 “确保重点”是保卫工作的又一重要指导思想。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 (1)准确划定重点; (2)取得领导支持; (3)人力、物力的保障; (4)严格规章制度; (5)加强思想教育。1.4.2“打击犯罪”是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保障安全的基本措施,他与预防工作相辅相成,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1.4.3“保障安全”是保卫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整个保卫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1.5 保卫管理工作基本原则(1)内紧外松的原则;(2)群防群治原则;(3)采纳适当的保卫形式的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正确处理安全保卫与服务关系的原则。2 保卫体系2.1 新奥集团保卫体系由集团公司安保部、各成员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及经警中队组成。2.1.1 集团公司安保部保卫处(以下简称保卫处)是集团公司行使保卫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整个集团保卫系统的体系建设、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并承担集团总部保卫工作。2.1.2 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单位规模、体制及行业生产特点等实际情况,经集团主管部门审批后,单独设置保卫部门或指定有关部门承担保卫职责,在保卫处指导下、在本单位主管经理的行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2.1.3 经警中队。安保部设经警中队,各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进驻经警,可向安保部申请。经警是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与监督人,对所管辖、巡视区域的保卫工作负责。经警归经警中队统一管理,行政业务上受安保部管理,日常巡查可接受所在公司的调遣。2.1.4 各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某些部门或区域设置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