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办公管理制度第一章 企业文档管理公司文书管理办法一、文书管理包含外来文件与自制文件两种。二、外来文件包含公文、 资料、法律条款、地方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项目。部自制文件包含本集团系统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三、文书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总经办;分公司由人行部;自制文书的会签必须经总经办。四、收文 外来文件收文由公司总经办/人行部文员登记,请示部门经理文件是否转发,转发时按自制文件会签程序会签后转发。五、自制文件1、拟制:由文件起草部门拟稿,文稿要求语言通顺、逻辑清楚、简洁易懂、文字严肃,避开使用晦涩与地方口语等词汇叙述。 文件尽量不制定补充规定,如需要增加补充、修改条款,可将原文作废重新制定,以保证制度的连贯性。部门经理审核后方可打印,打印时须根据集团《关于公司统一公文处理规定》(见汇编“办公管理制度”中“企业文档管理”类)中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排版,打印后认真校稿,与原稿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签程序。2、会签:(1)、由文件起草部门确定并填写《文件签发审批单》:注明文件名称、编号、文件类别、主要容、密级、发文日期、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会签围(写明需要参加会签的部门名称、副总职务名称)(2)、以文件容相关的部门、相关集团副总、总经办/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的顺序会签,将文件正文与文件会签单一同在会签围传阅。(3)、各部门收到需要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认真的态度,必要时征集本部门员工意见,尽量提供相关资料供起草部门参考。(4)、自收到需会签文件起各会签单位与个人须在处理时限回复,提高效率,文件拟制部门负责文件会签跟踪工作。(5)、各会签单位必须在会签单上签名且标注日期,以明确责任。(6)、文件会签至各副总后,由文件起草部门依据会签意见结果,汇总整理,再次修订后;方可交总经办,由总经办按各部门会签意见再审后交总经理审批。3、批示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批示者作最终的批示,并签字。4、出稿复印、下发(1)、文件起草部门将修订后的文稿拷盘,由总经办/人事行政部文员出稿。(2)、总经办/人事行政部文员对外来人员自带的软盘先做病毒检查(有病毒的软盘应拒绝接收,并礼貌解释表示歉意)。(3)、总经办/人事行政部文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批手续是否齐全,打印稿排版是否按《公司行文规》,美观合理,对文字进行最终校对,发现有误可与文件拟稿人联系确认后修改。 (4)、总经办/人事行政部文员按《文件签发审批单》中注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