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园广播站管理规定(草拟)第一章 组织纪律第一条 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与广播站部的管理制度。广播站成员必须以仔细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无特别情况不得私自调动。第二条 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别原因者,需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二次给予解聘。第三条 因特别原因,工作和上课发生冲突时,必须提前向站长请假。但禁止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私事,如有违反者第一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二次给予解聘。第四条 若有特别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的,需提前向站长请假,并作好节目安排。第五条 望能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并能灵活熟练地运用原则和程序以解决突发事件。第二章 广播站部管理条例第一条 注意安全用电,消除安全隐患。第二条 准时上岗开播,保证播音质量。第三条 管好音像制品,防止丢失损害。第四条 广播站站员要尽职尽责,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广播站工作制度。第五条 禁止在广播站吃任何食物。第六条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广播站。第三章 广播宣传设备管理与工作要求第一条 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非工作需要,未经站长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第二条 不得随意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第三条 广播室严禁明火、堆放个人物品,严禁从事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保持洁净、卫生。 第四条 广播站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与时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站长常常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与时猎取信息,集中各部门布置各项工作。第五条 奖罚评定 一、每学年评定一次优秀站员。 二、对不遵守纪律、不专心工作,经警告无效者,依制度解除其职务。 三、广播站部的各种考勤情况作为期末评优的考核条件之一。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一条 站长工作职责 一、广播站钥匙由站长携带,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二、广播站站长做好站全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与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和上报。 三、站长定期检查器械的使用状况,与时掌握站情况。 四、站长对本站不负责任的站员可以对其做思想工作,如屡教不该的,开除。 五、站长负责本站全体成员的业务提高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并开展活动。 六、站长应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分别制订工作计划和撰写 工作总结报告。 七、站长负责每学年的优秀站员评选工作并上报指导老师。八、严禁站长徇私舞弊。第二条 播音组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播音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