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加工管理法律规范前 言 制定本标准的技术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并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 点"(HACCP)原则作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并参考了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法规,其中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RCP-1-1969,Rev
3(1997)《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举规程》,欧共体指令 91/492EEC《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91/493EEC《水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 21 CFR Part123and1240《水产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卫生程序》,加拿大渔业海洋部的《质量管理法律规范(QMP)》、GB/T 19021.1-1993《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等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D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讨论院黄海水产讨论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林美娇、王联珠、陈远惠、张云波、李兆新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水产品加工卫生控制要点以及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为基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程序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加工企业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 一 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3097 一 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5749 一 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83-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 7718 一 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SC/T9001 一 1984 人造冰(原 GB 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