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二课堂成绩单》认证细则第七条“思想成长”板块认证细则及分数(15分)1. 参加院级党课顺利毕业赋 1分,参加校级党课顺利毕业赋 3分;在校期间入党赋 4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党员”赋5分,优秀共青团员赋 3分;2. 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顺利结业赋 3分,获得优秀者赋 4分;参加自治区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赋 5分,获得优秀者赋 6分;参加全国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顺利结业赋 7分,获优秀者赋 8分;3. 参加学校各职能部门或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 3次赋 1分,累计最多计 5分;4. 根据班级同学民主评议进行排序,排序前 7%每人加 3分,8%-20%每人加 2分,21%-40%每人加 1分;5. 寝室的每个成员赋所在寝室卫生年度平均成绩(满分 10分)的 50%;卫生年度平均成绩为满分的寝室,每个成员另赋 2分;获校“百优寝室”称号的每个成员另赋 1分,获地州市级(市为地级市,下同)优秀寝室称号的每个成员另赋 2分;6. 获校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加 3分;7. 以上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同项可累计积分,最高分 15分。第八条“实践实习”板块认证细则及分数(15分)1. 参加“志愿服务超市”、“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在校期间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赋 7分获自治区级奖励的赋 5分;获校级奖励的赋 3分;2. 参加实习见习、实习支教等实习见习活动,获自治区级“优秀实习生”赋 5分;获校级“优秀实习生”赋 3分;3. 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活动、访学活动的赋 5分;4. 以上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同项可累计积分,最高分 15分。第九条“志愿公益”板块认证细则及分数(15分)1. 参加支教助残(不包括实习支教)、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需要真实的、正规的认证证书或证明)的赋 3分,一学年最多计 2次;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赋 7分;获自治区奖励的赋5分;或校级奖励的赋 3分;2. 在校内外做好事,事迹突出被表扬者,加 3分;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的事迹(如见义勇为等)另加 2分,事迹及分值的认定,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注释中 A原则确定;3.参加无偿献血赋 2分,每学年最多记 2次;4. 以上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同项可累计积分,最高分 15分。第十条“创新创业”板块认证细则及分数(15分)1. 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赋 15、13、11、9分;获自治区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