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普遍服务分析论文 1 对电信业普遍服务的认识 “普遍服务”一词最早是由美国 AT&T 总裁威尔先生在 1907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即“一个系统,一个政策,普遍服务”。随着时间的推移,“普遍服务”的概念被广泛接受,但其内含却有了很大变化。 20 世纪 80 年代末,国际经济进展与合作组织(OECD)在其《普遍服务和电信资费的改革》报告中对普遍服务的定义是:“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服务,而且业务质量和资费标准都一视同仁”在我国,电信普遍服务是指全体中国公民,无论居住在任何地方,都能够以普遍可以接受的价格,获得电话或其他最基本的通信服务。 可见,普遍服务就是对任何人都要提供无地域差别,无质量、价格卑视且承担得起的电信业务,其中,最主要的是固定电话业务,这也是目前我国普遍服务的目标。普遍服务的内容要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和电信进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因此,包括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因特网在内的新兴通信业务应该是今后我国普遍服务的目标电信普遍服务是以“人人享有通信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从这个角度看,其社会意义显著。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和目标,但具体工作却是由企业去完成的,而企业的最终目标是经济效益,因此就需要正确协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2 电信业普遍服务重在消除区域间电信服务的不平衡 电信普遍服务强调任何人享受电信服务的平等性、同质性、普遍性,之所以如此“强调”,就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明显的电信服务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突出地表现为区域间电信服务的不平衡,进而造成区域间明显的信息、‘贫富”差距。这种状况是世界性问题根据世界电信联盟 (ITU) 发布 的《世界电信进展报告(1998)》.全世界 62%的电话主线安装在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的人口只占世界总人口的 15%,进展中国家 80%以上的电话主线分布在人口占 40%的城市事实上,电信服务归根到底就是电信产品的供求活动,而无沦是供方还是需求方,其活动无不显示出区域性特征: (l)电信运营企业毫无疑问是电信普遍服务的具体承担者,但其首先关注的并不是如何使电信服务‘’普遍化”而是电信服务的“赢利性”,因此就必须考虑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尤其需要考虑运营成本、市场需求、消费价格、资金投人等因素,这些都是与区域经济的进展水平密切相关的。 (2)消费者在消费电信服务方面,不同的区域存在很大差异首先是在消费意识和需求方面的差异,迄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