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 总则1
1 为适应沟通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保障山西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电力工业能源使用效率,节能环保和可持续进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电力工业的其它法规及标准
3 本规程遵循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山西电力系统实际情况,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山西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
4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电力系统发电、供电、用电及其它活动中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行为
5 山西电力系统是指由接入山西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电力计量装置、电力市场和节能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
6 电力调度机构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运行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依法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7 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本级电力调度管理职能
山西电力调度系统包括本省各级调度机构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
8 本规程是山西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凡属山西电网统一调度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必须遵守本规程
各运行单位的现场规程、规定等与本规程相抵触者,均应根据本规程予以修订,若有关条款涉及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权限时,必须事先得到相应认定
9 山西电力系统内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1 电力系统生产、计划、基建、检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