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一、银行的表外业务 (一)表外业务的含义 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简称 OBS)是银行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或不直接形成资产或负债,但能改变银行损益状况的业务
广义的表外业务包括银行的金融服务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仅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业务
表外金融业务主要是指银行利用人力、设施等资源对客户提供转帐结算、事务代理、信息咨询等服务,通过出售劳务、信息以猎取手续费
由于银行只是单纯提供金融服务,基本不承担资金损失的风险
或有资产(contingencies received)和或有负债(contingencies given)是银行从事的一类特别业务或交易,当其业务或交易发生时,并不必定形成资产和负债,因此不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内反映
然而 ,这些或有事项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可能转变为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从而可能未来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
(在新巴塞尔协议中,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具有潜在的风险,应在银行财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揭示)与商业银行从事的表内业务相比,表外业务主要有以下特点: (1)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最突出的特点是提供非资金的金融服务,资金与服务相分离; (2)表外业务形式多样; (3)表外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的金融杠杆性极高; (4)表外业务透明度低,监管难度大
(二)表外业务的进展与现状 (1)随着表外业务的大量增加,非利息收入也迅速增长
(2)在西方发达国家,表外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很高; (3)表外业务所提供的服务种类迅速增加
(三)表外业务进展的原因 表外业务具备“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统一,是商业银行积极进展表外业务的内在因素
推动银行拓展表外业务的客观因素归纳如下: 1
全球金融环境动荡、风险加剧; 2
对银行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