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 一人出资设立 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XXX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围第五条公司经营围:XXXXXXXXXXXXXXXXX(以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XXXX 万元人民币
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与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住所、出资额与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容
第五章股东的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或者名称股东或者名称住所(或证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 XXXX:认缴的出资额为 XXX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缴纳出资期限:自本章程签订之日起 20 年,出资方式:货币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与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